大名鼎鼎的CDS终于要在我国金融市场正式落地。
9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了《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在原有两项产品的基础上,推出了包括信用违约互换(CDS)在内的两项新产品。
What!?你不知道什么是CDS?举个例子,在电影《大空头》中,华尔街的几位眼光独到的投资鬼才就是因在金融危机前夕看穿泡沫,并通过做空次贷CDS而获得巨大收益。
如果你没看过电影,至少应该知道发端于美国“次贷危机”的2008年金融危机吧?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就和CDS市场的疯狂膨胀有直接关系……
不过也不用怕,毕竟我国的CDS市场才刚刚起步。
下面就一起看看,“中国版”的CDS业务到底要怎么玩儿吧。
CDS究竟是个什么鬼?
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上说,信用违约互换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信用保护卖方就约定的一个或多个参考实体向信用保护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属于一种合约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到底啥意思?举个简单的例子:
A企业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了一期短融,B机构认购了其中的一部分;但B担心到期时发生违约,就针对这部分短融和C机构达成一份合约,来规避风险。
根据合约,B要交给C一部分“信用保护费”,如果短融到期A真的违约了,C就要向B支付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发生违约,C就不用支付给B损失。
在这个过程中,B和C之间达成的这份合约,就是所谓的CDS,类似于针对债务违约的一份“保险”。
为何要开展CDS业务?
其实,理解了“什么是CDS”以后,为什么要开展CDS业务的问题也就很容易回答了。
交易商协会是这么说的:“为丰富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也就是说: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不够丰富,风险分担机制还不够完善……
再来看一组数据:根据Wind资讯统计数据,截至到8月初,今年已有39只债券兑付违约,涉及19家发行主体,违约金额高达249.11亿元。不管是从违约债券数量还是违约金额,均已达到去年全年的2倍……
市场风险这么大,投资者心里没有底啊~怎么办?发展CDS业务就是一个较为可行的解决路径。
“市场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需要对冲信用风险的产品。”这是来自一位资深市场分析人士的呼声,CDS有助于在违约案例飙升后缓解忧虑,并帮助投资者更快地察觉风险较高的企业。
哪些机构可参与交易?
业务规则规定,参与者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成为核心交易商或一般交易商。其中,核心交易商可与所有参与者进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一般交易商只能与核心交易商进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
当然,在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前,参与者还应加入交易商协会成为会员,并将其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内部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送交易商协会备案。
根据交易商协会官网资料,目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商一共有47家,其中国开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26家为核心交易商。
对交易规模有哪些限制?
根据交易规则:
任何一家核心交易商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净卖出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0%。
任何一家一般交易商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净卖出总余额不得超过其相关产品规模或净资产的100%。
(专业委员会可根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市场发展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上述比例数值。)
此外,参与者不得开展以其自身债务为标的债务或以自身为参考实体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开展以关联方债务为标的债务或关联方为参考实体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业务应予以披露,并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存续期按季度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通俗点说,就是你不能自己给自己做“担保”。给关联的机构做“担保”倒是可以,但你得披露关联关系,还得每季度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对债务种类有哪些规定?
《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明确指出,在现阶段,非金融企业参考实体的债务种类限定于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逐步扩大债务种类的范围。
也就是说,对于非金融企业参考实体而言,目前仅能够针对其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开展CDS业务,这意味着企业向银行借的贷款目前还不能通过CDS来防范违约风险——以后行不行还得看交易商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决定。不过,对金融机构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CDS可以彻底化解违约风险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信用风险从来就不能化解,只能转移。
就像前文提到的,CDS一直被认为是造成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推手。资料显示,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之前,以CDS为主的柜台衍生品市场是一个无集中竞价、无公开交易信息、无监管法律的“三无”市场,疯狂的资金吹大了泡沫,并最终走向了破灭。
可见,CDS市场的过度、无序膨胀,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是十分可怕的。
有分析人士指出,发达经济体的经验告诉我们,CDS只是转移风险,而非化解风险。未来一段时间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仍是央行以及监管层面对债市的态度以及措施,进而在当前高杠杆的市场环境下所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是否会出现。